一、贯彻实施国家、省、市有关发展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规定;
二、编制和组织实施本辖区内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的发展规划、年度计划;
三、按规定征收、管理和使用发展散装水泥专项资金;
四、负责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发展的宣传教育、技术培训、信息统计、经验交流、评选先进等工作;组织开发推广应用国内外新技术、新工艺、新设备;
五、协调解决发展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,为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的生产、运输、使用提供服务;
六、按规定对新建、扩建、改建水泥生产企业发放散装水泥立项提出审查意见;核准建设工程使用袋装水泥。
办公室设业务科、科技设备科和行政科。
广州市番禺区、花都区和从化市、增城市散装水泥办公室,负责本辖区发展散装水泥的管理工作。 |